关于数字资产交易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人大建议的答复

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204号建议的答复(财资函〔2025〕3号)

夏华代表:

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数字资产交易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,现答复如下:

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健全完善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,推动数字资产交易,加强数据资产管理,加大数字产业研发投入,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一、推动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体系建设

一是开展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试点。2024年11月,文化和旅游部启动长三角文化数字资产交易试点,推动打造国家级文化数字资产交易体系,充分验证文化数字资产价值评估和交易实施的原则、方法、指标、机构以及过程,深化探索文化数字资产价值转化路径,夯实文化数字资产流通和转化技术底座,打造文化数字资产产业转化应用场景,推动形成经过行业市场检验的文化数字资产制度体系样板。二是加快推进文化数字资产国家标准编制工作。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立项《资产管理 文化数字资产交易实施指南》、《资产管理 文化数字资产价值评估指南》两项国家标准,推动解决交易模式复杂、交易信息不对称、公允定价难以评估等问题,促进文化数字资产成为可度量、可评估、可供安全交易的产品。目前,两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,进入技术审查阶段。

二、规范加强数据资产管理

一是明确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要求。财政部印发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》,规范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,进一步明确企业数据资源的入账条件,并强化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信息披露要求。二是规范数据资产评估行为。财政部指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《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》,明确了数据资产评估的基本遵循、评估对象、操作要求、评估方法、披露要求等,推动了资产评估机构更好地在数据资产交易、出资、融资、质押、证券化等应用场景中为市场相关各方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。三是明确数据资产管理要求。财政部制定《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》,推进数据资产合规化、标准化、增值化,提出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、稳妥推动开发利用、健全价值评估体系、畅通收益分配机制、完善信息披露和报告、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等要求。印发《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》,明确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概念,从明晰管理责任、规范管理行为、严格防控风险等方面,对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进行规范,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。四是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。财政部印发《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》,组织水利部、中国科学院、中国气象局等7个中央部门,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等6个中央企业,北京、河北等16个地方财政部门,围绕数据资产台账编制、登记、授权运营、收益分配、交易流通等重点环节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,探索有效的数据资产管理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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